股票交易记录能给别人吗,股票交易记录可以查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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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把自己的钱存入家人的证券账户炒股,违反新《证券法》吗?谢谢?

您好,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问题。

股票交易记录能给别人吗,股票交易记录可以查吗

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,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。

新证券法第195条规定: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,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,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这就意味着,法律规制的对象从法人扩大到个人,今后任何人都不得出借或借用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。

从网上了解到,有部分券商开始从严监控“出借或借用他人股票账号操作”的问题。有券商明确表示,同一设备登录超过两个以上不同身份账户交易,将面临账户冻结的风险。

比如,我们时常习惯使用自己以及父母、配偶的账户一块儿打新。因为觉得将资金分散于多个账户同时打新,有利于提高打新的中签率以及收益率。新证券法实施后,这种操作存在一定法律风险。

对于到底会不会有法律风险这个问题,至少到目前为止,好像还没出现因为使用家人账户被处罚的情况。

有些券商也给出意见,如果确实要借用亲属账户,建议在券商见证下签署一份证券交易账户授权书。授权人可以是账户持有人的直系亲属,包括父母、夫妻、子女、兄弟姊妹(必须提供关系证明文件)。授权范围可以包括买入、卖出证券等操作。

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。


如果你是证券从业人员的话,是不可以炒股的。因为很容易涉嫌内幕交易。
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,是严禁持有或者买卖股票的。如果有违反类似规定的,应该予以处罚,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应受处罚如下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
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,直接或者以化名、借他人名义持有、买卖股票的,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;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,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。

扩展资料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第二百条,证券交易所、证券公司、证券登记结算机构、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;

故意提供虚假资料,隐匿、伪造、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,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,撤销证券从业资格,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,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。

第二百零三条,违反本法规定,操纵证券市场的,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

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,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,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,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第二百零四条,违反法律规定,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,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,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如果你符合以下条件不可以,新证券法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、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、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,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,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、借他人名义持有、买卖股票,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。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,其原已持有的股票,必须依法转让。如果你不属于以上范围之内,第195条规定。

第58条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,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。

第195条: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,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,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股票交易记录能给别人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股票交易记录能给别人吗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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